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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组织机构

1 )建筑学院的领导班子

  建筑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党委起保证和监督作用。建筑学 院设院长 1 人、副院长 4 人;院党委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2 人。由正、副院长和正、副书记组成领导班子,负责组织领导全院的各项工作。

院 长:何镜堂(中国工程院院士)

书 记:江壁淮

副院长:赵红红、 肖大威、吴 波、 魏德敏

副书记:张松明、练伟杰

  建筑学院下设三个办公室:院办公室、院党委办公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办公室负责教务、财务、总务等工作;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人事、组织、思想教育等工作;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工作。

2 )土木工程系的领导班子

土木工程系 设系主任 1 人、副系主任 4 人,负责组织领导全系的各项工作。

系 主 任:吴 波(副院长),主持全系工作,并具体负责学科建设、科研等工作;

副系主任:魏德敏(副院长),具体负责本科教学、系图书资料等工作;

副系主任:韩小雷,具体负责实验室、外事、学术交流等工作;

副系主任:潘 健,具体负责水工专业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等工作;

副系主任:刘叔灼,具体负责继续教育、财务、基金和职工福利等工作。

3 )建筑学院和土木工程系的机构设置与管理系统

  目前,建筑学院和土木工程系的组织机构与管理系统如下图所示。

4 )建筑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学术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讨论和审查全院学科建设规划和科研工作规划;审查学术成果;评议学术奖励;审查和评定建筑学院教师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

主 席:何镜堂

成 员:江壁淮、吴庆洲、 赵红红、肖大威、吴硕贤、叶荣贵、 韩大建、吴 波、蔡 健、莫海鸿、魏德敏、 孙一民、 方小丹

5 )建筑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学位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讨论和研究全院学科点的建设规划;审查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研究生的学位资格等。

主 席:吴庆洲

副主席:蔡 健、 肖大威

成 员:何镜堂、 吴硕贤、叶荣贵、赵红红、 韩大建、吴 波、莫海鸿、

方小丹

6 )建筑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指导和决定全院与本科教学有关的工作。

主 席:魏德敏

副主席:吴桂宁、潘 健

成 员: 赵红红、吴庆洲、吴硕贤、叶荣贵、肖大威、孙一民、 吴 波、 蔡 健、杨小平、王幼松、谭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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